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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售预付卡需到商务局备案
章丘备案企业仅两家,个体业户发卡存监管空白
2014年08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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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31日讯(记者 王帅) 市民李女士发现自己的鲜奶吧充值卡无法刷卡消费后,曾致电工商部门投诉,其工作人员称,对于预付卡的监管,相关职能已经划分出来,现在的监管职责归商务局。
  据了解,在2012年9月,国家商务部公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并自当年11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中规定,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的集团、品牌、规模发卡企业应在商务部门备案,并实行资金管存制度。
  那么,办卡老板联系不上,李女士的充值卡余额可否由管存银行所存管的资金来返还现金呢?
  根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售卡企业包括集团发卡企业、品牌发卡企业和规模发卡企业,其中,规模发卡企业是指符合上一会计年度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或者工商注册登记不足一年、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上这二者条件之一的企业。
  “目前法律法规只对大中型发卡企业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进行了规范,并没有明确对于个体户等小型发卡单位的监管措施。”章丘市商务局主任科员孙文国表示,商务部门监管和执法范围是有法人代表的企业,个体户超出了其监管范围。
  “根据规定,规模发卡企业存管资金比例不低于上一季度预收资金余额的20%;集团发卡企业存管资金比例不低于上一季度预收资金余额的30%;品牌发卡企业存管资金比例不低于上一季度预收资金余额的40%。”孙文国解释,目前在章丘市商务局备案的仅有两家企业,均为大型商超。
  据了解,对于已经在商务部门备案的发卡企业,执法人员每半年会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包括企业与银行的相关协议、预收资金是否合规等。对于不具备备案实力的小型发卡单位,孙文国提醒,消费者切莫贪便宜盲目购买,金额越大越要谨慎,尽量避免预付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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