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市都去哪儿了?
2014年09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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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先生近期致电本报,抱怨入住新社区后没有地方买菜,他说“等真正买房入住的时候,才发现买菜吃饭的普通生活却很难。”
  在调查中发现,看房的时候,人们关心的是质量、品味、环境、交通、学区房、医疗设施好等各种条件,但是当入住之后,关心的问题就变成菜市场、超市、药店……
  配套设施良好
菜市却无迹可寻

  “当时买房子的时候,这个社区是优雅豪宅、私人官邸,而且配套齐全。但是却没有菜市场。每天都要吃饭,我去菜市步行来回得半个小时。要是去大一点的超市,路上得花费40分钟。原本以为开发商所谓的‘配套全’包含菜市场和超市,但是事实却是相反的。尤其是老人在这里,买菜需要跑去这么大老远的地方,他们一出去我们就整天提心吊胆的担心老人会出什么事情,近期我在组织各个住户进行维权”刘先生直言道。
  记者还了解到,缺少大型菜市配套的楼盘不在少数,一些地产商在规划建设的时候会把菜市归入到计划之内,可是当客户入住时,菜市的建设才刚刚开始,不仅仅是这样,连招商都面临巨大的压力。
卖菜“游击队”来袭
  那些没有菜市场的楼盘,会有一些菜农不定时聚集,菜价便宜,菜品新鲜,受到了许多住户的青睐,但时间一长,问题也随之而来。
  与刘先生住在同一社区的张阿姨说:“他们就像游击队,躲了城管躲保安,有时候弄的小区周围特别脏,但是我们买一些生鲜类的产品还得去超市。”
济南政策或将面世
  从“济南市‘十二五’现代农业发展规划”不难看出,政策的指向性是明确的,加快农业发展进程,完善农业体系,加强惠农政策,这些都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可是对于济南居住区周边蔬菜零售市场的政策少之又少。有些政策的出台仅仅是在“菜市”这个话题上兜兜圈子,直指“买菜难”的政策实际没有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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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埠出台相关政策
  北京:《北京市蔬菜零售网点建设管理办法》规定,新建居民区配建社区菜市场或菜店,应按住宅与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规定执行。按规定,开发单位在建设方案中就要明确配建社区菜市场或菜店的位置、建筑规模等,预(销)售住宅时,住宅买卖合同中会约定配建社区菜市场或菜店的交付条件。
  在居民区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业主的专有部分达到建筑物总面积50%以上时,开发建设单位或菜店产权人应将社区菜市场、菜店投入运营;有特殊原因的要向区县商务部门说明,但最迟也应在1年内投入运营。
  成都:《成都市食用农产品市场规划(2006—2020)》,到2020年,我市中心城(即绕城高速路以内)规划农贸市场518个。三环路内农贸市场建筑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三环路外不小于2000平方米。同时,服务半径最佳为500米,最小不低于300米,原则上不超过700米。
  2008年发布的《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居住区公共设施配套建设管理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规定,“菜市场”为我市城市居住区公共设施配套。记者在《意见》中看到,“含有应建公共设施配套项目的招拍挂土地地块,在进行建设费用测算后,相应降低土地招拍挂的起始价,确定招拍挂条件,由土地竞得者按条件建设(委托代建)。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相关接收主体。”
     (楼市记者 张原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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