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邪教犯罪母女俩被判刑
2014年09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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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9月10日讯(记者 李泳君 通讯员 吉吉吉 种法亮 付清文) 母女俩利用“全能神”邪教组织实施犯罪,日前,市中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分别判处杨某、于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和有期徒刑3年。二被告人均当庭表示服判。
  法院审理查明,杨某在2009年经人介绍加入“全能神”组织。2011年,杨某把自己的女儿于某也发展成“全能神”组织会员。2013年3月,“全能神”组织已被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依法认定为邪教组织,母女俩不听亲友规劝,拒不退出“全能神”邪教组织,并积极参与该组织活动,传播邪教组织宣传品。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于某积极参加“全能神”邪教组织,参与传播邪教宣传品,宣扬邪教,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其行为均已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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