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人口有望申请低保
2014年09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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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23日讯(记者 李榕) 针对多年以来,外来人口家庭不可以在居住地申请低保的现状,山东新规提出省内符合条件的失地居民将可申请城市低保,符合条件的外来转移人口家庭将可在居住地申请低保。23日,记者从德州市民政局了解到,目前德州低保政策采取属地管理原则,在德州申请低保要求有本地户籍,待接到省里通知后,将严格按照新政策执行。
  据了解,在居住地稳定就业的外来人口家庭,有固定住所且家庭成员均在居住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三年的,将可在居住地申请低保。
  据了解,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目前,在德州申请低保要求有本地户籍,下一步的执行需要等待省里的正式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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