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等6市65岁老人明年起也可免费乘公交
2014年09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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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明年起,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65周岁以上老人可以免费乘坐市内交通工具。26日,《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正式成为地方法规。
  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六十五周岁以上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不满六十五周岁按照当地有关规定免费或者半价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这项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全面实施。
  记者了解到,我省已有青岛、淄博、枣庄、烟台、临沂、滨州、菏泽、济宁等实行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东营、莱芜两市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的年龄则是60周岁以上。济南、德州、泰安、日照、聊城和威海(文登区从2013年起实施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实行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政策,65周岁至69周岁的老年人乘车,实行优惠。
  65周岁免费乘公交的法规实施,相关市可能要付出更多的财政补贴资金。济南市交通运输局早在2012年就做过调研,统计了济南市65周岁至70周岁的老年人数量约有18.66万,如果按60%办理免费卡来算,依据《济南市居民出行调查》,市民每人每天出行2.1人次,年客运量约为8581万人次,预计全年所需资金10727万元。
  条例还规定,有关部门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免费对辖区内65周岁以上常住居民,每年进行一次免费体格检查和健康指导,建立健康档案,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覆盖全体老年人。
     本报记者 高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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