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物品多数人未要求保价
2014年09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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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网络购物的兴起,快递丢失已成为近年来消费者投诉的热点。发生快件丢失或者损坏后,快递公司常以“未保价”为由推卸责任。
  “我干快递员有10多年的时间了,很少碰到保价的消费者。”聊城的一位快递员郑先生告诉记者。
  市民郭女士是一家淘宝店铺的店主,“我店里不乏高档的皮衣,在寄快递时,基本没有保过价。”郭女士告诉记者,顾客也没要求她保价。一般运费在12元,如果保价的话,2000元的衣服就要60元钱,增加了成本。
  记者了解到,保价费为物主所邮寄的物品附保险,并由物主在邮寄时支付相应的保价金(自主对物品估值,所附保价金随之成正比增长),以防物品在丢失后无法估价及索取赔偿。在实际生活中,大多数市民认为快递出了意外是快递公司的事,保价是在重复提交运费,而选择不保价。
  聊城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刘这种情况不太好调解,消费者要求全额赔偿,但快递公司会以对托运前未保价的快件,一般按运费的3倍作出赔偿,坚持不全额赔偿,我们只能尽可能地让快递公司多赔偿消费者,但一般很难做到全额赔偿。  本报记者 谢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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