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注册局长做客本报,市民咨询企业年报公示问题
一小时接了上百个热线
2014年10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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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局长王圣水来本报接听热线。  本报记者 王媛 摄
     本报9月30日讯(记者 任磊磊 实习生 李云云) 即将于10月1日实行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受到企业和个体商户的关注。企业如何报送年度报告?如果没按时年报有何后果?公示后会有何影响……29日,济南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局长王圣水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做客齐鲁晚报,就市民关心的企业年报和信息公示新政等答疑解惑。
  29日上午10点整,齐鲁晚报呼叫中心的热线电话一开通,市民咨询的电话就络绎不绝。短短一个小时之内,就有上百个咨询电话打进来。济南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局长王圣水及相关处室负责人详细为市民解答相关问题。
  记者了解到,很多市民早早等在电话机旁,第一位接进热线的王先生告诉记者说:“我9点多就在电话机旁等候了,新实行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我还有很多不懂的地方,今天王局长来给我们解答问题,真是太好了!”随后,王先生询问了企业没有按照规定信息公示怎么办,王圣水进行了详细解答。
  市民陈先生询问:“条例对政府部门监管责任作出了哪些规定?”王圣水回复说,在新颁布的条例中,对于政府监管主要涉及建立抽查制度、建立举报制度、设定法律责任、建立救济制度等四个方面。对于陈先生随后提到的举报制度,王局长详细解释道,当工商部门接到举报后,必须对举报者进行实名登记,在接到举报材料后的2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举报者,同时在网站上进行公示。
  “那么多公司,到底怎么确定抽查谁不抽查谁,工商局怎么确定抽查哪些企业?”对于市民刘女士的疑惑,王圣水表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企业注册号等随机摇号,抽取辖区内不少于3%的企业,确定检查名单。抽查过程按照公平规范的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热线电话接听持续了一个小时的时间,上百个热线电话主要集中在年报该如何报;公司需要公示哪些信息;怎样进行公示;如果没有公示的后果等问题。由于时间原因,很多市民的问题还没有来得及解答,工商局工作人员表示,广大市民可以拨打市工商局咨询电话0531—82569544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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