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召开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听证会
2014年10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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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13日讯(记者 王琳)13日,记者从市物价部门采访得知,近日潍坊市物价局、潍坊市国土资源局、潍坊市财政局召开了调整潍坊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听证会,来自社会各界的24位听证会参加人围绕潍坊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方案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了论证,均表示赞成新拟定的补偿标准,同时他们也发表了个人的一些建议。  现行的补偿标准是2007年5月31日出台的《潍坊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在听证会现场,听证会参加人都围绕调整方案就行了发言,充分表述了自己对新方案的一些想法,同时就单项补偿标准的调整、征地补偿标准时限、征地补偿款的使用以及新老标准衔接问题等提出了个人的想法。 
  来自潍坊市果蔬站的王爱国先生作为专家学者参加人,表示对调整后的补偿标准表示同意,不过他同时认为有的项目应该适当的再提高一些。“近年苗圃育苗成本增加较多,包括土地租赁费、种子、接穗、嫁接费(人工)、管理费以及新品种引进成本等都有所提高。”王先生表示。 
  来自潍坊市公路局的别兆东建议一些补偿项目应该更细化一些。“地面硬化在进行补偿时,不光要看地面厚度,也要看地面施工的材料,混凝土和碎石的造价肯定是不同的。”别先生说,例如涵洞跨径应该从哪里开始量就是一个该细化的问题,此外方案中对迁坟的补偿中是以“座”为单位的,对棺木、骨灰盒和骨灰盒寄存进行补偿,但是对于那些一坟两洞或者三洞的情况就应该另作补充。
  听证会现场有十几位参加人是来自农村的村民,有个别村民提出疑问,对于目前正在建设中的项目,先拆迁的村民已经按原有的补偿标准领了补偿,等新的补偿方案施行后,再拆迁的那部分村民如果按照新方案领补偿,那先前拆迁的那部分村民是否能领到多余的补助? 
  对于24位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物价部门工作人员都做了详细记录。接下来,市物价局等三部门将根据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建议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补偿标准调整方案,促进政府定价的科学、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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