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建的栅栏超出原有围墙位置。 本报记者 赵念东 摄
本报菏泽10月13日讯(记者 赵念东) “好端端的围墙,怎么被拆掉了,影响小区整体外观,还占用公共绿地?”10日,菏泽三希堂业主张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电话6330000反映,他们小区别墅区的一名业主私自将围墙拆掉,改用铁栅栏围住,院墙外宽一米左右的公共绿化带也被囊括其中。
10日16时许,记者来到张先生所反映的三希堂小区别墅区。一所刚进行休整的住宅很是惹眼,和其他住宅院落砖墙不同的是,该住宅西侧有一道近20米长的铁栅栏,栅栏内种满了花卉、苗木,栅栏外堆着已被拆掉围墙的水泥石块。此外,记者看到,该铁栅栏安装位置并非之前的围墙位置,而是向外扩出一米左右。
记者找到该住宅女主人,她告诉记者,原有的围墙遮挡院内阳光是围墙被拆的主要原因。“我爱人喜欢养鱼和种花,并在院内建了鱼塘,但是围墙遮住阳光。”她说,他们是第一批入住三希堂小区的业主,当时其家门前只有一棵苗木,其余都是草地,然后他们自己花钱买了花卉、果树种在原有的绿化带中,后来由于种植的花卉经常被人摘取,所以便想到用栅栏围住的方法防止别人破坏自己种植的花卉。
对于占公共绿化带为己有的说法遭到该小区业主反对,她称,这是对绿化带的充分利用,栅栏较低矮不安全,过一段时间她会用木头在原来围墙的地方搭建防护木,用此当做围墙。她表示,她没有对栅栏进行拆除的想法。
随后,记者来到该小区物业。相关负责人称,他们知晓该事时,原有围墙已经被拆掉,后来了解到,因围墙遮挡院内阳光,该住宅业主想用栅栏代替,当时承诺不会外扩。
该负责人说,10月7日,业主拆除围墙后装上了栅栏,将之前的绿化带“划到”栅栏内。当时他们希望业主进行拆除,但找到业主协商未果。
“已有不少业主前来反映,若此事开了头,担心其他业主纷纷相仿。”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称,他们只有劝阻、告知和报告的权利,但并不是执法部门,无权制止。
对此,记者采访了山东君诚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宗树杰。宗树杰称该业主私自拆掉围墙改成栅栏属违规搭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第六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宗树杰称,小区内的公共绿地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而该业主修建的栅栏将绿地囊括其中,违反了物权法相关规定。
对于此事,本报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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