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捞人时间
2014年10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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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罗昌平
  地震发生后,72小时被界定为黄金救援时间;那么人事地震发生后,官员被卷入重大案件调查,是否也存在黄金打捞时间?一名省座夫人小心翼翼地向我抛出了这个问题。
  我没有直接回答,倒是想跟大家讲讲记者任鹏宇的捞人生意。
  丈夫被安徽省纪委带走调查,王女士想疏通关系让其获释,结果被任鹏宇骗走1460万元。2014年8月,北京市高级法院终审以诈骗罪判处任鹏宇无期徒刑。
  无疑,在记者充当掮客的这个特殊群体中,任鹏宇创造了一个公开可查的纪录。当然,这肯定不是最高纪录。
  在读者潜意识里,只要是被纪委带走,一定是贪官;加之被骗的资金高达1460万元,那一定是大贪官。于是,经标题党指引,王女士的丈夫与贪官画上了等号,甚至有人认定这份判决书本身就是一封举报信,应当彻查1460万元巨资的来源。
  追溯本案原委,却是另一番景象。其实,王女士的丈夫张和平并非官员,而是一名在安徽发展的河北商人,在当地成立了以“创亿”为名的系列公司。1997年3月,创亿公司从合肥高新区购得多宗土地,张和平通过行贿管委会主任郭超、官员冯夏等,将综合用地变更为住宅用地,给国家造成损失2162.3万余元。这正是张和平协助调查之由,时间是2012年初。
  当年3月上旬,王女士与朋友吃饭时,聊到丈夫张和平被查一事。听者有心,同席的赵某表示认识一个名叫任鹏宇的男子,说是跟安徽省不少领导很熟,可以帮忙。双方就此搭上线。3月13日晚,王女士在京与任鹏宇见面。次日,任张口提出要900万元;当晚,王女士自筹100万元现金,另向两名朋友分别借款300万元和500万元。
  判决书称,此后,任鹏宇不断找王女士要钱,累计达到1460万元,但“纪委放人”日期一拖再拖。王女士起了疑心,让任鹏宇退钱。同年7月和8月,任鹏宇退了650万元,之后不再认账。
  任鹏宇倒也并非什么也不做。他曾以新华社记者的名义,打电话给安徽省纪委第一案件室主任;十天之后,他经过两道哨岗突然出现在这名纪委官员面前。从判词中可以看出,他至少与警方、纪委等多方存在正面交锋。
  9月15日,王女士报警。40天后,任鹏宇落网。经查,任鹏宇1965年1月生人,黑龙江人,曾任新华社经济参考报记者,系北京华声国际记者俱乐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大概在8年前,我曾去过位于东交民巷的华声国际记者俱乐部,那里拥挤不堪,格子间密得就像声讯服务中心。同一办公室,实际并存着俱乐部、华媒网与《网络报》三个机构,负责人都是已经正式离开新华社的任鹏宇。他上一次出现在公众视线,是《网络报》记者关键卷入河北蔚县一起矿难瞒报事件,因强迫交易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捞人”不是一个法律用语,但很形象,有打捞失踪落水之人的意思。它主要用来形容那些使用非法手段让嫌犯、罪犯免受或从轻处罚的寻租现象。一般而言,成功“捞人”包括四种情况:不立案,批评教育或罚款代替;立案,但不移送检方起诉,不审判,被送去劳教;立案,移送检方,但办理取保候审;立案,移送检方起诉,被法院判处刑罚,办理保外就医或者假释。鉴于党纪国法的特殊性,其中党纪部分可以类推。
  这意味着,捞人生意可以横贯公检法司纪不同环节。检方提示,“捞人”诈骗案基本分为三类:诈骗分子并未办理请托事项;利用公职身份部分实施“捞人”行为;鼓吹与公职人员的亲密关系,实际利用社会关系局部实施。
  捞人这门生意,古今中外都有,只是我们大范围成规模地原地打转。回到任鹏宇案,最大的看点不是那1460万元,而是王女士何以这么容易上当受骗,轻信一名记者可以把丈夫从千里之外的纪委捞出去。
  如果家人被司法机关带走,公民本能反应当是找到律师,依据法律寻求无罪或轻罪的证据,但目之所及,都是“捞人”横行,即便找律师,也往往希望律师与司法机关勾兑,“捞人”。
  无他,局中人相信:权大于法。区区四字,是到破解的时候了。
  (作者为媒体人,《打铁记》作者,扫二维码或微信搜索“罗昌平”关注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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