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搭架子,现在精装修”
地方立法具有基础性作用,需精耕细作立良法
2014年10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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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守信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公报原文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在23日晚间发布,晚上7点,我准时打开电视机,观看新闻联播播放的公报全文。作为长期在省立法机关工作的一员,我有责任,也迫切希望第一时间了解四中全会的重大决定。
  党的中央全会上专题研究依法治国,这是头一遭。全会通过的“决定”对我们从事立法工作的人来说具有现实的指导性。
  全会公报提到“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在立法方面,山东一直在提升法规质量上努力。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对于依法治国来说,地方立法具有基础性作用。“以前是搭架子,现在要精装修。”我们一直在努力做的就是,精耕细作立良法。可以说,这也与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精神不谋而合。
  公报中还提到“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重大改革于法有据。这就是要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作用,提高立法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具体的做法就是,人大立法要走在社会前列,要用于引导经济社会发展。
  更重要的是,全会的精神体现了人大要主导立法的全过程,要改变过去被动立法的局面,改变受起草部门牵制较多的现状。政府提什么,人大立什么,这不是立法的应有之义。立什么法,人大常委会要站在全局的角度,充分吸收各方意见,平衡协调各种利益,做到公平公正。
  全会还要求,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在这方面,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已经总结出了不少经验。比如今年3月28日通过的《山东省供热条例》,由于法规涉及政府、热企,尤其是基层民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广泛地征求意见,并且鼓励社会讨论,目的是使法案能够兼顾各方利益。《山东省供热条例》不仅在山东人大立法网上公开征求意见,还进行了网上立法听证,很多基层群众也通过大众媒体表达了自己的意见。
  为了实现立良法的目标,山东省人大常委会还创造性地使用了立法前评估,重要的立法项目必须事先交由专业机构和学者进行评估,然后才能进入年度立法计划。加上对立法中和立法后评估,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已经形成了完备的立法评估体系。
  本报记者 高扩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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