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93名河段长走马上任
220个河段监督电话全公开,遇到河流污染,赶紧热线举报
2014年10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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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23日讯(记者 吕璐 通讯员 孙俊杰) 日前,青岛32条重点河流的“河长”走马上任,而这些河流的220个河段,也有了由93名区市部门或乡镇街道负责人担任的“河段长”。23日,市环保局公开了各个河段的监督电话,接受公众监督。
  23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自今年5月各区市开始启动“河长制”至今,10个区市的“河长制”已全面建设完成,全市共确定了17名区(市)级领导担任相关河流的河长,93名区(市)部门或乡镇街道负责人担任32个河道的220个河段的河段长。部分区市还将河长制落实到了村、社区,莱西还在全省率先实施“湖长”制,实施范围为莱西湖(产芝水库)、青山湖(北墅水库)、龙泉湖(高格庄水库)、江山湖(堤湾水库)、月湖5个湖泊。
  目前,环保部门将220个河段的监督电话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据了解,“河长”主要负责落实全市河流污染综合治理规划,建立辖区河流环境管理制度,组织制定实施辖区流域污染综合整治方案,保障水体达到年度水质改善目标等。“河段长”负责按照要求在规定限期内完成辖区已发现污水直排口的截污整治,对新发现的污水直排口及时进行截污,防止污水乱排现象;建立河道巡查保洁长效制度;负责监督河道截污治污设施的管理维护;及时制止向河道倾倒垃圾、河道放牧、非法采砂、擅自排污等行为等。
  市政府将定期组织对全市水环境污染治理情况进行督察检查,对重点治污工程建设、水环境达标与改善、责任制落实、水环境日常监管等情况进行年度考核,打分排序,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河长”制落实情况与干部任免使用挂钩。对未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河流污染综合治理任务导致流域污水直排现象长期存在、河道污染严重、断面水质明显恶化的,追究管理该河流的河长、河段长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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