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安全施工确保做好“五防”
2014年10月24日 来源:
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10月23日讯(记者 蓝娜娜) 22日,青岛下发冬季施工质量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将防坍塌、防冻、防滑、防火、防中毒作为冬季施工工作重点。
根据规定,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稳定低于5℃或当日最低环境气温低于0℃时,即进入冬期施工。为确保冬季施工安全,22日,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下发《关于做好冬季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将防坍塌、防冻、防滑、防火、防中毒作为冬季施工工作重点。
对于暗挖工程和深基坑施工,要做到超前支护加固,完善洞内排水、通风措施,在基坑周边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设置监测点,及时排除隐患,确保不发生坍塌事故。对于施工作业期间使用的塔吊、龙门吊、汽车吊等大型起重运输设备,要进行检查和维修,在恶劣天气到来前停止设备运行,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机械设备不发生安全事故。
同时,施工现场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存放管理要实行定点分类存放,设置明显标识,并由专人负责。宿舍与存放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仓库不得在同一建筑物内。
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将组织专项检查,凡不具备冬季施工条件的工程,将责令立即停工,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处罚和考核扣分。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