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解答决定中的热点问题
“令出,唯行而不返”
2014年10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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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实施、束之高阁,或者实施不力、做表面文章,那制定再多法律也无济于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应该是保证法律严格实施,做到“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
  28日,习近平对决定的起草过程、热点问题等作了说明。 新华社发
 党的领导:要理直气壮、大张旗鼓地讲
  28日,习近平就《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作说明。说明强调,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我国宪法以根本法的形式反映了党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取得的成果,确立了在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对这一点,要理直气壮讲、大张旗鼓讲。要向干部群众讲清楚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做到正本清源、以正视听。

 立法:有的立法实际上成了一种利益博弈
  立法领域面临着一些突出问题,有的立法实际上成了一种利益博弈,不是久拖不决,就是制定的法律法规不大管用。全会决定指出,一是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依法建立健全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立法专家顾问制度。二是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由决策机关引入第三方评估。三是明确地方立法权限和范围。

 执法:政府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问题
  政府是执法主体,对执法领域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以权压法、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问题。全会决定提出,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规定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推进综合执法,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司法:一些司法人员“吃了原告吃被告”
  当前,司法领域存在司法不公、司法公信力不高等问题,一些司法人员作风不正,“吃了原告吃被告”。
  全会决定规定,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等。
  另外,说明还对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等作了说明。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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