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适房上市220户获产权
2014年10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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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28日讯(记者 贺莹莹) 近日,禹城市政府出台了《禹城市经济适用住房交易管理规定》。根据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满5年,缴纳政府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可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完全产权。购房家庭取得完全产权后,既可继续自用也可上市交易,房屋性质不再为经济适用住房。此《规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禹城市第一期保障房小区于2009年分配入住,首批220户经济适用房居民今年10月已满5年的上市交易期,保障家庭可在缴纳政府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近年来,禹城市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工作,全力支持,大力发展,连续多年将其列为“为民实事”头号工程。自2008年以来,该市先后集中建设了宜家北苑、宜家南苑、宜家东苑三个保障性住房项目,有效解决了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难问题,为1000多户家庭圆了住房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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