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运输专项整治昨日启动,对12种违法行为“零容忍”
首日4台违规危化品车辆被查
2014年10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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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交通运输监察支队人员检查危化品车辆证照。 本报通讯员 孙梓轩 摄
   本报记者 臧振  通讯员 郭奎 孙梓轩
  28日起至12月底,市交通运输监察支队将开展专项行动,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对普通货物夹带危化品、超限运输、无证运输等12种行为“零容忍”。整治首日,市交通运输监察支队便查获了4台违规危化品车辆。
严禁车辆不悬挂 危险货物标志
  28日9时许,市交通运输监察支队监察人员在309国道与一诺路交叉口拦下了一辆运输盐酸的危化品车。监察人员介绍,这辆车各类证照齐全,但没有按规定悬挂危险货物车辆标志。“车辆标志在危化品运输中有较大的警示作用,也是重要的救援参照物。一旦发生事故,抢救人员可以根据标志迅速判断危险货物的类别,从而有针对的制定抢险方案,将危害降到最低。因此相关法规要求必须悬挂危险货物标志。”该监察人员介绍。
  此外,28日市交通运输监察支队还查获了3辆违规危化品车辆。10时30分,一辆危化品车辆在桓台县寿济路与周荆路交叉口被拦下,这辆车装载的是6类有毒危险货物硫酸铜,而运输证上许可的却是2类气体,属于超越许可类别运输危险货物。另外两辆被查获的危化品车分别属于未悬挂危险标志和超限运输违法行为。
装载货物特殊发生事故危害较大
  危化品车由于装载货物的特殊性,一旦发生事故,往往会造成较大的危害。11日,本报曾报道了荣乌高速东营服务区的一场罐车相撞事故,事故由危化品车辆追尾引起,现场起火,后导致多辆大型罐车连环相撞,将高速公路全部堵死。事故发生于当天早上6时,截止到当天下午6时,因事故而封闭的多个高速入口仍未开放。
  以28日上午查获的超越许可类别运输危险货物为例,交通监察人员介绍,不按照运输证上许可的危险货物类别运输,一旦发生事故,很容易误导救援人员,延误救援时机,或可能造成更大的损失。
  “提醒运输企业和人员,一定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悬挂安全标志,配备必要防护用品,不要超载超限运输,避免安全隐患。”市交通运输监察支队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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