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陪审员2-3年内增至20万
2014年11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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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明确规定了人民陪审员的性质、地位、职责、选任、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据2013年10月份,最高人民法院所做的一份统计,《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实施8年来,全国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案件共计803.4万人次。全国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案件总数共计628.9万件,其中刑事案件176.4万件、民事案件429.8万件、行政案件22.7万件。全国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的案件比例逐年提高,2013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审理的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已达71.7%,比2006年提高52%。
  但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实施过程中,来自党政机关的陪审员占比不少,人民陪审员的来源结构不能适合陪审工作的具体需要。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开始在全国推行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计划在2至3年内将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员数量增至20万左右。
       本报记者 刘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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