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居民开缴明年基本医保
普通城镇居民缴费截止到今年底
2014年11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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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11月11日讯(记者 陈新) 11日,泰山区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会议在泰安市中医医院召开,泰山区各村、社区医保缴费全面正式开展,缴费时间截止至12月底。
  泰山区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会议召集泰山区各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学校医保缴费负责人,传达了新的泰安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以及关于统一做好2015年度泰安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泰山区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全面铺开。
  泰山区在校学生包括大学生、中专生、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等,由各学校负责资格审查、参保缴费,每人100元缴费标准于11月底之前完成。
  普通城镇居民参保缴费期截止到12月底,外出劳务人员参保缴费可适当延长至2015年2月底。
  今年9月1日前出生的新生儿,其参保缴费期限和普通城镇居民一致,今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新生儿,参保缴费期可适当延长至2015年3月31日。新生儿参保必须先办理身份证,有其父母本人或其他代理人持身份证信息办理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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