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阳光助残”扩大残疾儿童救助范围
9岁前都可申请免费康复救助
2014年11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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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11月11日讯(记者 侯峰 通讯员 郭洁芳) 近日,记者从泰山区残疾人联合会获悉,泰山区开展“阳光助残”工程,即将全区残疾儿童免费抢救性康复救助年龄由0至6岁扩大到0至9岁。
  据了解,对适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安排到区内定点各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救助标准为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每人每年13200元,其中1200元用于购买矫型器;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每人每年12000元;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每人每年12000元。
  据介绍,0至9岁是人生发育成长的关键期,也是残疾儿童康复的最佳时期。对残疾儿童而言,能否康复决定其终身命运。据统计,9岁以前实施有效的康复训练,脑瘫、智残、自闭症等残疾儿童65%以上可以融入社会生活,许多残疾儿童能够转残为健或有疾不残。“如果错过了最佳康复期,这些儿童就可能终生残疾,给家庭带来痛苦,给社会带来负担。”泰山区残联工作人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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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儿童义务教育 争取2016年达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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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案》确立的总体目标是:经过3年努力,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特教格局,建立财政为主、社会支持、全面覆盖、通畅便利的特教服务保障机制,构建布局合理、医教结合、学段衔接、普职融通的特教体系。到2016年,全市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率达95%,残疾儿童学前3年入园率和接受康复教育训练率达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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