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弟的资产差点被错判给别人
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的财产纠纷案,却被一些办案法官披上了合法外衣
2014年11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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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李(退休干部)

  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依法治国的冲锋号,吹开了亿万百姓的心扉。自古以来,老百姓不患贫而患不均,不患弱而患不公。在不再积贫积弱的当今社会,老百姓仍然盼望活得有尊严、权益得保障、办事讲公平、社会得公正。
  我有个表弟叫小民,前些年做买卖挣了点钱,花三十多万买下了一块私营企业废弃的房地产,打算上个新项目,因一直忙着在外地做生意,计划也便搁置起来。直到去年底县里要在这一块搞开发时,表弟小民才突然得知这份两证齐全的资产又被原业主的儿子张某作了借款抵押。依据则是县法院的一张裁定书。因张某借款逾期不还,债主诉至法院,请求财产保全。办案法官就做出了将张某许诺的抵押房地产划归债主所有,并随即将房产贴上了法院的封条。表弟找到办案法官评理,被告之法院裁定不容更改。
  表弟有些摸不着头脑,来找我寻计。我认为事有不公,理应出手相助。便凭借自己曾在人大机关工作多年的经验,通过利用“人大个案监督”渠道和法院院长“主动纠错”机制,帮助表弟小民起草了一份信访件,分别呈送县人大主任和法院院长,终于为其保全了应有的财产。
  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的财产纠纷案件,经一些办案法官之手却变成了披着合法外衣的裁定书。天理何在?法理何在?良心何在?有些法官有法不依,并非不知法,而是徇私枉法,知法犯法,更是昧着良心干事。窃以为,依法治国必先建设一支有法必依的法官队伍。法官要依法办事,更要讲良心。不然的话,社会公平只能是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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