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C3本开C1的车准驾不符被处罚
2014年11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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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20日讯(通讯员 李新东 记者 张健) 近日,交警查处一名与准驾车型不符的驾驶人,依法给予其罚款1000元、记12分的处罚(上图)。
  15日上午9时,四中队民警在国道220线186公里处查获一辆号牌为鲁A17*38的小型轿车,执勤民警指挥其靠边停车后依法对其进行检查。经查,驾驶人郭某军持准驾C3驾驶证驾驶小型汽车,与准驾不符,民警依法给予郭某军罚款1000元、记12分的处罚。
  民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大本开摩托、小本开大车都是与准驾车型不符的交通违法行为,没有经过专门培训极易酿成事故,一定要经过培训后持证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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