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喝不给钱还骗店主车
2014年11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11月20日讯(通讯员 王丽红 李光浩 见习记者 杜雅楠) 11日,邱某约石某在三河湖镇某饭店吃饭时不仅没给钱,还以借用之名将店主的一辆电动三轮骗走并贩卖。民警接到报案后13日在滨北一家小旅馆将其抓获。
  据报案人石某介绍,自己与邱某是在打工中认识的。11日,邱某称要给自己介绍工作,两人相约在三河湖镇某饭店会面。饭到中途,邱某以要回自己距离不远的宾馆房间取身份证为由,“借用”饭店老板苏某停放在门口的电动三轮车,并称距离很近而且自己的朋友石某在场以说服苏某。而约半小时后,邱某仍未返回。石某电话联系邱某,邱某称自己马上返回,随后电话便无法接通。石某一行人来到邱某所住宾馆,未发现邱某及电动车。随后,石某再次联系到邱某,邱某称在距离饭店较近的堡集桥上,随后便无法联系。11日17点左右,石某短信告知邱某18点前不返回饭店就报警,随后邱某便再无音讯。
  11日18时许,三河湖镇派出所民警接到报案,立即展开清查。当晚,民警在辖区内一电动车专卖店发现一辆电动三轮,经比对,该可疑车辆与饭店老板苏某的丢失车辆相同。电动车专卖店老板介绍,该车是当天下午一男子以360元转卖的,根据电动车老板提供的线索,派出所民警对嫌疑人邱某展开调查,在调查中民警通过附近村民了解到,邱某没有正式工作,常年游手好闲,混吃混喝,对年迈的父母不闻不问,并有过盗窃的前科。民警通过摸排发现邱某长期居住旅馆,13日下午,民警进行清查时在滨北某宾馆发现了邱某的行踪,并将其当场抓获。
  经询问,邱某对诈骗苏某电动车一案供认不讳,并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表示将改掉陋习,重新做人。目前邱某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民警也提醒市民,要在陌生人借用自己的财物时严加防范,防止受骗。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