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公司行为易让消费者产生误解
2014年11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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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工商查询系统,记者没有查到设备生产方的登记信息。
  淄博前方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仁君认为,淄博天安燃气设备有限公司的行为容易让消费者产生误解,并且通知的注释声明等内容应该在显眼处特殊标注,所提供产品必须有产品合格证书。
  “如果产生重大误解,消费者可要求撤销行为,返还钱财,如果因此造成重大事故,该公司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消费者可向工商、质监等部门投诉。”李仁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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