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着“鲜鱼快运”招牌干着非法承运勾当
2014年11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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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11月24日讯(记者 袁鹏 通讯员 王爱华 张辉) 11月19日下午,枣庄交巡警支队滕州大队查获一辆非法伪装承运危险品机动车,挂着“鲜鱼快运”的招牌,实际上却是无证运输危险的氧气罐。
  据了解,11月19日下午15时许,交警部门执勤民警在104国道张汪段日常巡逻。当巡逻至104国道与笃西路交叉路口时,发现一辆轻型普通货车(鲁D7C3XX)车头喷涂有农产品运输车上常见的“绿色通道”字样,驾驶台上放有“鲜鱼快运”字样的牌子。
  由于这车靠近警车时行驶方式有些可疑,民警便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在检查车辆时发现驾驶人神情不正常,极不配合交警检查。在检查中,民警掀开盖布发现车厢内并没有什么鲜鱼,而是装有大量氧气罐。
  经查,此车没有危险品运输许可证就承运氧气罐这样的危险品,根据交通局认定,此行为违反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应处予3万以上10万以下的罚款。据了解,目前该案已移交至滕州市交通局作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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