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社会组织植入“防腐基因”
2014年12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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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手握公权的国家工作人员不同,潜藏于社会组织的蛀虫往往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但反腐的步伐不能放慢,相反还得提速跟进。全国各类社会组织规模已近57万个,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日益增大,一旦权力异化的苗头不能遏制,一些社会组织成为个别人或小圈子的“提款机”“利益传送带”,必然会影响政府效能、市场运行和社会治理。
  尽管规定了民间、非营利等性质,尽管已可直接向民政部依法申请登记,但不少社团、协会还是绞尽脑汁攀附“资源”,社会组织“去行政化”依然任重道远。中央巡视组今年曾专门指出,一些地方存在“干部兼职过多”问题。一些省份晒出清查“两栖干部”成绩单,也反映出不少社会组织企图利用官员影响力“拉大旗作虎皮”,乐于树立“半官方”形象。
  因此,加强社会组织的反腐,关键在于去其“官味”,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没有社会组织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转型期的中国,少不了爬坡过坎的艰辛;社会组织的健康发育,也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但只要崇扬法治、践行制度、标本兼治,必能给社会组织植入“防腐基因”,让其充满健康活力,不断服务社会、造福公众。(摘自《人民日报》,作者李浩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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