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空开放不可能一蹴而就
2014年12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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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后,有人片面为1000米以下低空即将全面开放。就当前而言,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暂时不会有大的突破。正如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家空管委主任马凯出席会议并讲话时所强调:当前低空空域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需要破解的矛盾问题很多,任务艰巨繁重。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是规范国内一切飞行活动的重要法律保障,也是《低空空域使用管理规定》等一系列低空空域改革规章制定出台的法律依据。两部法律在部分内容上已不符合当前社会发展需求,急需在法律层面上,就民航、军航、警航在空域管理、飞行管理、飞行保障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定,在确保空防安全、航空安全的前提下,兼顾各方利益,修订完善现有《民航法》或制定新的《航空法》。
■管理机制
  低空空域到底由谁来管?这是当前民航管理部门和军方管理部门争论已久、但谁都不愿意点破的话题。空军负责空域划分(报空管委审批)、领导飞行管制工作是有法律依据的。但实际情况是通航由民航局实施统一管理,但在空域申请、计划审批方面,又不得不与军方打交道。2013年11月《通用航空飞行任务审批与管理规定》虽就此进行了明确,但还是留下了9条“小尾巴”。低空空域管理改革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军队、民航、地方政府等,也涉及管理理念更新、法规标准完善和机制模式创新等。
■监控手段
  通用航空器飞行高度相对比较低、体积小、飞行速度相对较慢。对于低、慢、小的飞行目标探测、识别以及防御,各国空军都是比较棘手的问题。如果低空空域管理不当,低空航空器或不明飞行物就很难控制。从军方层面上来讲,如果把1000米以下低空空域完全放开,就目前手段而言,是“看不见、管不住、叫不停”的。低空空域管理直接涉及重要目标安全和国家主权问题,只能是“渐进式”的改革,绝对不会出现“休克式”的疗法。在目前管理权责利益不明确、监控手段无法顾及、应急反应机制尚未完全建立的情况下,低空空域管理改革不会有大的突破。        (据民航资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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