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元钱就能买到壮阳药?骗你的!
菏泽一男子销售假冒壮阳药获刑6个月
2014年12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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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12月1日讯(记者 赵念东) 老伴常年卧病在床,儿子上大学,因没有稳定经济来源,菏泽一男子利用网络从外地进购“老中医补肾丸”“阳光100”“黄金肾宝”等假冒壮阳药,在牡丹区某街道租赁门市,以4元、6元、10元等价格进行销售。目前,该男子因犯销售假药罪获刑6个月。
  张某原为菏泽某企业的职工,由于其老伴常年卧病在床,儿子上大学,其每月不多的工资勉强维持着家中的开支,后来企业整顿,张某下岗,整个家庭陷入经济困顿。“没有经济来源,而一家人全靠我养活。”张某说,他下岗后租赁了一家门市,主要销售成人用品,但利小微薄。后来他从网上看到某些壮阳药品的价格不到10元,相比较医院及药店类似药物动辄上百元的价格,价格非常便宜,张某认为其中有利可图,于是,他打起了销售假药的主意。
  据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经侦大队民警介绍,自2013年,张某开始利用网购的方式,从重庆、郑州等地购进“老年补肾丸”、“黄金肾宝”“美国黑金”等假冒壮阳药,并在自己租赁的门市上销售。张某说,销售的药品中,“老中医补肾丸”是以每盒3.5元进购的,而销售价为每盒6元,从郑州杜某进购的10粒装“黄金肾宝”为每盒4.5元,而以每盒10元的价格对外销售。
  张某称,虽然他知道自己销售的药品为假冒的,可前来购买过的人,没人反映吃过药后没用,也无人因假药来找他算账,因此便一直销售此类药品,直至被警方抓获。
  经法院审理,张某明知其销售的“老中医补肾丸”“阳光100”“黄金肾宝”等药品均为假药,仍予以销售,侵犯了国家药政管理制度,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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