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 
2014年12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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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外伤害费用如何报销
  “参保居民因无责任方造成的意外伤害,政策内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上部分按30%报销,转外地治疗的按规定办理转院手续,治疗终结后,回参保地报销。

2、哪些人可享受大病保险
  已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新生儿按当地规定办理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手续,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

3、大病保险补偿标准是什么
  2014年起付标准为1万元,起付标准以上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按数额分段给予补偿:①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50%的补偿。②10万元以上部分,给予60%的补偿。③原新农合20种大病(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2014年仍继续执行原新农合的报销政策,即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居民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1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73%的补偿,1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17%的补偿。自2015年起,居民大病保险不再执行20类重大疾病补偿政策,统一按医疗费用额度进行补偿。④一个医疗年度内,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补偿20万元。今年以来,全市已为23557人次大病患者报销医疗费3034万元。

4、困难群体如何收缴保费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及因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并经县(市、区)政府批准的其他人员,个人缴费部分通过城乡医疗救助等渠道予以资助,以减轻困难群众的缴费负担。
       本报记者 李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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