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关于大力推进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着力突破小微企业融资难
林权、知识产权也能抵质押贷款
2014年12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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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部门做客市长热线,解读意见。 本报记者 张建丽 摄
     本报记者 张建丽   
  近日,菏泽正式出台《关于大力推进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11月16日,本报曾对此意见展开过市场准入、税收优惠、就业培训等方面的介绍。12月4日,菏泽市经信委副主任、市民营办主任滑成奎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接听市长热线,全面解读该意见。
降低融资成本 小微企业能“续贷”
  为着力解决小微企业“倒贷”(借助外部高成本搭桥资金续借贷款)问题,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银监会对于“续贷”提出了具体要求:对于流动资金周转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又临时存在资金困难的小微企业,经其主动申请,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提前按新发放贷款的要求开展贷款调查和评审,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经银行审核合格后可以办理“续贷”。银行业金融机构同意“续贷”的,应当在原流动资金周转贷款到期前与小微企业签订新的借款合同,需要担保的签订新的担保合同,落实借款条件,通过新发放贷款结清已有贷款等形式,允许小微企业继续使用贷款资金。
  “续贷”政策主要解决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信用记录良好、还款能力及还款意愿良好的小微企业的临时资金周转困难,而希望借“续贷”政策达到“短贷长用”的想法是行不通的。目前,工商银行、邮储银行已经开始办理小微企业“续贷”业务,其他银行也正在修订相关信贷制度、流程,该项业务也将陆续开办,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逐步享受到该项政策带来的好处。
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 可办理抵质押贷款业务
  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行专项用于民营企业贷款的金融债券,支持民营企业通过集合票据、集合债券、集合信托和短期融资券等形式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上市融资。
  鼓励、推动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探索创新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品种,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担保方式。辖内各家银行均针对小微企业推出了具有各自特点的信贷产品,担保方式灵活、多样。如辖内农村信用社普遍开办了林权抵押贷款、仓单质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存货浮动质押贷款、钢结构抵押贷款等信贷业务,较好地解决了小微企业抵押担保难问题。
  办理上述抵质押贷款业务,相关企业和个人必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足额的抵质押物,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并出具正式的《估值报告》,然后按要求到相关政府部门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各家银行具体的贷款办理条件及程序略有不同,相关企业及个人在办理贷款业务时需要具体咨询相关银行,各家银行的工作人员都会给出详细的解释和说明。
严禁以贷转存 欢迎市民举报违规行为
  为规范银行业收费行为,银监会提出了“合规收费、以质定价、公开透明、减费让利”的要求,并做出了“七不准、四公开、四禁止”的严格规定。“七不准”要求银行在办理业务时不得有以贷转存、存贷挂钩、以贷收费、浮利分费、借贷搭售、一浮到顶及转嫁成本等行为。“四公开”要求银行业在收费时要公开收费“项目、质价、效能和优惠政策”。“四禁止”要求银行在业务办理过程中“禁止强制捆绑、不当搭售;禁止高息揽存,借贷收息;禁止借买入卖出信贷资产及银信、银农合作业务进行监管套利;禁止利用套餐服务,混淆银行业务与代理服务,蒙骗客户”。
  银监局鼓励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商业银行服务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监督,相关企业和个人都可以打电话5969529到银行或银监局举报价格违法行为,各营业网点都公布有投诉举报电话。对于各项举报,银行和监管部门都将予以查证,经查确属违规收费的,一律退回违规收取的费用,同时还将对相关银行和个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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