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2014年12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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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居民:
  1、申请人具有住房保障适用区域内常住户口;
  2、夫妻双方平均年龄28周岁以上,单亲家庭及单身申请人年龄在28周岁以上;
  3、家庭成员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中等偏下收入标准线以下;
  4、无房或者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

新就业职工:
  1、具有住房保障适用区域内常住户口;
  2、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不满28周岁;
  3、适用区域内无房;
  4、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或者与依法注册登记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住房公积金。

外来务工人员:
  1、具有住房保障适用区域内居住证;
  2、住房保障适用区域内无房;
  3、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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