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两年内11家KTV被诉侵权
涉事KTV数量和范围逐年增大,音集协几乎一告一个准
2014年12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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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在KTV里唱歌,但很少人知道自己唱的歌或许有放映权纠纷。  本报记者 王鸿哲 摄
     本报记者 刘光斌 
通讯员 张玉杰 刘雪丽

  日前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审理的KTV歌曲“放映权纠纷案”只是该类案件的冰山一角,据了解,自2013年至今,被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起诉的淄博当地KTV已达11家,其中除很少几家和解外,其余案件音集协全部胜诉。
淄博当地KTV 多不缴纳版权费
  据了解,目前淄博市不少KTV都未向歌曲的版权方缴纳使用费,据业内人士透露,不缴版权使用费已经是长期以来行业内的一种习惯,且因为版权费动辄十几万元,KTV经营者嫌太多。
  “音集协起诉淄博地区KTV是从2013年开始的,之前来维权的大多是个人或某个版权公司,起诉范围较小,而这次的起诉方则是与版权方签订了委托管理合同的音集协,起诉范围动辄便是8至20家音乐公司上百首歌曲,赔偿也达到十几万。”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赵绛帼介绍说,起初被起诉的KTV多集中在主城区,后来扩散至周边区县,起诉对象数量也在逐年递增。
  “我们订购点播机时,这些歌曲本身就在系统里,侵犯著作权的责任不应当由我们承担,音集协应当追溯到源头。”张店某KTV经营者说。然而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律师曾杰却认为,“虽然这些歌曲是当事人购买点播机附赠的,但却不能在没有得到放映权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公开放映。”对此,法院也认同该观点。
大多数涉案KTV如今已签版权合同
  从案件审理的结果上看,11起案件中除了几家是调解解决,其余都被法院宣判,且胜诉方都是音集协。“这些案件并不复杂,虽然双方有一定争议,但这些侵犯版权方放映权的事实却比较清楚。”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陈雁萍介绍说,部分案件中,一些KTV经营者并未回应法院的开庭传唤,在缺席的情况下,审判也就更快。
  其实关于这场诉讼的目的,KTV经营者和音集协双方双方都心知肚明,那就是音集协试图通过此次审判促进淄博当地KTV缴纳版权费。“每次我们提起诉讼的200首歌曲只是冰山一角,其实现在国内的KTV中超过95%以上点播歌曲,音集协都拥有授权。但我们诉讼的目的并不是为了索取赔偿,目前,大约有10家KTV已经与音集协签订了版权合同,合同期限1年,会自动续约。”原告律师曾杰介绍说,音集协最近几年在山东济南、青岛、潍坊等地都掀起了相关的维权诉讼,虽然过程中感到的阻力比其他地区为高,但在淄博当地连续两年维权的结果已大体达到了当初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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