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建立庭审观摩制度
2014年12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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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12月23日讯(记者 刘云菲 通讯员 林鑫) 23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全市建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密切联系用人单位制度,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定期走访用人单位,有针对性地预防、解决用人单位在劳动人事关系方面隐患的工作制度。
  据了解,此制度具体措施为,市、县两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都要与辖区用人单位建立定点联系制度。对辖区内新开办的用人单位、困难用人单位、一年内发生两次劳动争议的用人单位应当优先确定为定点联系对象。每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一年内联系用人单位不少于5户。
  建立定期座谈会议制度。定期与用人单位职工代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进行座谈,及时了解联系单位在劳动关系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给与必要的政策指导和法律服务,确定解决问题的措施与办法。
  建立庭审观摩制度。定期确定庭审开放日,选择具有一定宣传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主动接受媒体监督,邀请联系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参与庭审旁听,用典型案件教育广大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人事法律法规。建立意见征询制度。设立企事业单位意见电子邮箱,收集联系单位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的意见和工作建议,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服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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