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获评全省“人民满意公务员”
全市开展向典型学习活动,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
2014年12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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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12月25日讯(记者 刘云菲) 25日,记者从聊城市人社局了解到,在今年举行的“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暨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表彰大会”上,聊城市推荐的聊城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周颖、冠县烟庄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王保壮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茌平县财政局被授予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研究决定,在全市各级机关中开展向“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学习活动,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 
  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学习活动对于积极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的和谐社会氛围,不断加强公务员队伍思想、作风、能力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学习活动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典型引路、以点带面作用,努力实现单位创先进、岗位争示范、群众得实惠。要认真贯彻落实郭树清省长在接见第五届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代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公务员争做热爱学习善于学习的模范、改革创新探索的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遵守法律运用法律的模范、廉洁从政的模范、劳逸结合的模范。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是全市公务员的先进典型,他们身上体现出的优秀品质是聊城新时期深化改革、实现跨越式发展的精神动力,他们的先进事迹具有很强的学习和教育意义。通过学习活动带动全市各级公务员以受到表彰的“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为榜样,学习他们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思想境界;学习他们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自觉保持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优良品质;学习他们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高尚情操;学习他们勇于改革,不断创新,与时俱进,奋力开拓的进取精神;学习他们艰苦奋斗,求真务实,团结协作,真抓实干的扎实作风,形成激发活力、推动工作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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