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行政审批只保留95项
2014年12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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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淄博保留的市级行政审批事项95项(行政许可项目8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13项),取消、调整管理方式的市级行政审批事项13项;下放区县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19项。
  根据规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取消、下放区县的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未经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得实施。要切实加强后续监管,既要防止出现以备案、核准等名义进行变相审批,也要防止出现行政审批事项取消或下放后监管职能“缺位”或“不到位”现象。要切实按照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创新行政审批管理,全面推行“两集中、两到位”、网上审批和联合审批,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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