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通报两起挥霍浪费公共财产问题
一村干部虚报开支吃喝被处分
2014年12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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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25日讯(记者 李超) 25日,记者从市廉政在线网站获悉,高青县通报2起村干部挥霍浪费公共财产问题。
  据通报,高青县田镇街道办乔家村村委会原主任崔连一,任职期间村招待费支出47241.74元,其中无事由支出3986.4元,构成挥霍浪费公共财产错误;未将村五保户赔青款16406元计入村集体帐目代管,构成违反财经纪律错误;虚增园林项目赔青款13000元从村集体帐目中列支,构成职务侵占错误。高青县田镇街道党工委给予崔连一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高青县黑里寨镇聂寺村原党支部书记聂建忠,任职期间虚报村修路、打井设备购置开支17940元,用于村集体吃喝招待,构成挥霍浪费公共财产错误;在村内基础设施建设中未认真履行职责,给村集体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构成失职渎职错误。高青县黑里寨镇党委给予聂建忠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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