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砸豪车偷东西两男子被判刑
2014年12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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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12月25日讯(记者 李泳君) 从今年2月份开始,两名男子驾车在枣庄市中区和临沂兰山区等地,专门砸豪车偷东西。目前,两名男子因盗窃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获刑三年,分别被处罚金五万元。
  11月18日,市中区人民检察院向市中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朱某某和陈某某犯盗窃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目前,该案件已经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14年2月至5月,被告人朱某某,陈某某驾车至枣庄市市中区及临沂市兰山区,采取砸车玻璃的方式实施盗窃,共同作案8起。其中,设计盗窃犯罪两起,盗窃现金及物品总值33930元,毁坏汽车造成损失16800元;涉及故意毁坏财物犯罪六起,毁坏汽车造成损失50741元,同时盗窃香烟、电脑、酒、橄榄油等物品。最早的一起发生在今年的2月12日凌晨,在枣庄市市中区文化路御景东方小区南侧停车场,盗窃被害人秦某某宝马X6汽车后备箱内现金2000元、价值15490元的鳄鱼牌公文包和古奇牌单肩包各一个、5条香烟及银行U盾、财务印章等物品一宗。经鉴定,被盗香烟价值2400元、车辆损失价值9200元。然而在一个月之后的3月10日凌晨,该男子又在同一小区砸坏一辆宝马X5汽车,后备箱内价值14040元的苹果MIR手提电脑1台等多个物品被盗。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某、陈某某均犯盗窃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两人都被判刑三年,罚款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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