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剧毒和高毒农药实行实名制
2015年01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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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烟台市政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06号)、《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7号),结合烟台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出了相关意见。意见从2015年2月1日起实行,有效期至2020年1月31日。
  意见要求到今年6月底,全市建立起覆盖市、县、乡、村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到2017年底,果品、蔬菜等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程度达到75%以上,“三品一标”产地认定面积占食用农产品产地总面积的比率达到省政府规定指标以上。
  对于在定点经营场所购买剧毒和高毒农药的,农药经营者需如实记录购买人姓名、购买日期、农药名称、数量、用途等。
 本报记者 苑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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