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立校车安全例会制度
三次拒不参加可取消驾驶资格
2015年01月12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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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月11日讯(记者 张磊 通讯员 董佳庆) 为加强校车和校车驾驶员监管,预防和减少校车安全事故的发生,近日,德州交警直属二大队组织辖区校车驾驶人进行学习,并建立校车驾驶人交通安全学习例会制度。校车交通安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校车驾驶人无故不得迟到、早退和缺席,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无故不到两次者给予警告,三次不到的除去其校车驾驶人资格。
据了解,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校车交通安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并定于每个月第一个周六上午九点在直属二大队进行集中学习。学习内容包括《校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条规、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和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例会时,还将通报上月校车安全情况,安全提示,并定期组织校车驾驶人进行体检和校车的审验工作。安全会议结束后,交警部门将对驾驶人安全情况进行讲评,根据学习内容,对驾驶员进行行车常识测试,对多次测试不合格的驾驶员要及时向驾驶员所属单位和校车管理相关部门通报,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校车驾驶人无故不得迟到、早退和缺席,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无故不到两次者给予警告,三次不到的除去其校车驾驶人资格。
“把校车驾驶人纳入日常监管是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创新之举,对驾驶加强监管从根源上保障了校车安全运行。”德州交警直属二大队杨队长说,在10日首次校车安全例会上,校车驾驶人还签订了《安全驾驶责任书》,承诺安全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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