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下“禁酒令”,欢迎市民一起监督
公务人员工作日中午严禁饮酒,举报电话:5310259
2015年01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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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1月22日讯(记者 张建丽) 日前,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树立文明、高效、廉洁、勤政机关形象,菏泽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发文,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日中午严禁饮酒。
  工作日中午严禁饮酒的单位包括: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国家、省驻菏单位,及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在国家规定的工作日(含节假日值班、执勤)中午,无论公、私活动,严格禁止规定范围单位的工作人员饮用白酒、红酒、啤酒等一切含酒精的饮品。
  凡是工作日中午饮酒的,给予通报批评、媒体曝光,公务饮酒的费用由个人承担,取消年内评优、晋级、提拔资格。凡是违反本规定饮酒贻误工作、酒后滋事等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酒后驾车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群众反映公务人员违规饮酒问题,可拨打菏泽市纪委举报电话:531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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