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车窗偷东西弹弓钢珠“趁手”
2015年01月23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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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月22日讯(记者 周衍鹏) 因手头缺钱花,李沧两男子用弹弓钢珠砸轿车玻璃盗窃,短短数日作案近20起。日前,李沧区法院以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两嫌犯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及三年六个月不等刑期。
去年年初,警方接连接到多起车窗被砸、车内物品失窃的报警。根据现场勘查和技术分析,车玻璃都是被钢珠打破。民警调取这些事件地点周围的监控,发现这些案件均系两人结伙所为。通过技术手段,警方很快查明了犯罪嫌疑人所驾驶的作案车辆及手机号码。同年2月19日凌晨,警方通过蹲点布控,最终在向阳二支路将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姜某抓获。后根据姜某的供述,另外一名犯罪嫌疑人王某也最终落网。
经审讯,姜某与王某对他们盗窃车内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原来,因手头缺钱花,无业的二人萌发了用弹弓钢珠砸碎车玻璃实施盗窃的念头。自去年2月开始,两人在李沧区作案近20起,盗窃现金、购物卡、香烟等财物。另经法院查明,姜某与王某二人均有前科,其中姜某更是劣迹斑斑,曾先后多次因敲诈勒索、吸毒、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危及公共安全等被拘留,2013年4月,姜某更是因犯开设赌场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法院认为,姜某二人在实施盗窃时多次任意毁坏他人财物,不仅侵犯了他人财产,还破坏了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同时符合盗窃罪、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依法应从一重处。且姜某系累犯,应从重处罚,且不得假释。
日前,李沧区法院以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姜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且不得假释;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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