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起交付商品房得有“两书”
房产企业须出具《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
2015年01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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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22日讯(记者 王帅) 22日,记者从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今年3月1日起交付使用的商品房,房产开发企业须向业主提供《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以下简称“两书”)。市民可通过“两书”更细致地了解商品房的的结构、性能和质量保修等相关内容。
  日前,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质量验收标准修订了“两书”,以规范住宅使用行为,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商品房使用说明书》主要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商品房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等做出的说明。业主可通过使用说明书来了解房屋的设施设备、公共设施、建筑节能、装修与使用注意事项等。使用说明书还对装修和使用作出规定。
  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约定,《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则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依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商品房质量保证书》不仅对商品住宅的保修内容和最低保修期限做了明确要求,而且对保修期何时开始计算、如何确定,及保修程序等内容也有详细解答。住宅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与《商品房质量保证书》被要求一并交给用户。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两书”发放使用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和资质管理的重要内容,其由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两书”的实际发放套数进行核验,并定期进行检查。未按照规定提供“两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被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被降低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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