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途中遭损坏快递咋不全赔》一事,有了圆满结局
“受伤”高压锅获400元赔偿
2015年01月23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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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1月22日讯(记者 贾晓雪) 20日,本报曾报道《途中遭损坏 快递咋不全赔》一事,薛城市民史女士在2014年12月16日通过申通快递公司,往辽宁省寄送了一个高压锅。但是高压锅在路途中发生了损坏,双方因赔偿费用问题产生了分歧。21日,快递公司和史女士双方就赔偿问题达成了协商,史女士得到400元赔偿。
史女士所购买的高压锅是390元,运费是70元,而快递公司起初只答应赔付150元。此事一经见报后,双方就费用问题进行了协商。按照《邮政法》规定,未保价物品赔偿费用不超过资费的3倍,史女士邮寄物品的运费为70元,即快递公司应当给予210元赔偿。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史女士所邮递的高压锅是送给自己的亲人,因为自己远在他乡也是想尽一份孝心,没想到为邮递过程中发生了损坏,耽误了一些时间。快递公司表示,在此事中,公司自身也遭受了一定的损失,但是了解到史女士想尽一份孝心的心情后,双方都做出了让步。对于之前发生的争执以及不愉快,史女士也就此进行了道歉,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快递公司给予史女士400元赔偿。
申通快递枣庄公司负责人在这里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寄送物件时,贵重物品或者易碎物品最好选择保价,非保价时也可对非保快件价值进行选定,或者将易碎物品进行适当的安全包装,以免在运送过程中发生损坏,使消费者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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