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厕没接电,卡在了哪儿
2015年01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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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曙明
  建新路上的一处公厕,没有照明灯的问题半年多得不到解决,给附近市民晚间如厕带来不便。接通照明灯,这原本是个不难解决的问题,可灯迟迟未亮,这让笔者十分费解。(详见《齐鲁晚报》24日C02版)
  公厕晚间断电,不仅给市民带来不便,而且还极易发生事故,抓紧让厕所晚上灯亮起来才是“上策”。当然,相关部门对此有难言之隐,此处公厕因为没有建设规划,所以供电部门无法审批。
  笔者对这种解释有些摸不着头脑。建设公厕是改善环境、方便市民的大好事,当初为什么不报规划呢?这又不是多么复杂的事。按理说,没有规划就是违章建筑,即使当初没报规划,事后也应抓紧补报。如今公厕投入使用半年多了,按说也留足了时间来补办规划手续,可是规划手续还是没有。笔者不禁要想,规划手续卡在了哪,难道是哪个部门不作为。
  我们常说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就这件事来讲,当初建设公厕肯定是为民着想,没有规划手续固然不对,但起码初衷是好的,因为别管怎么说,公厕是为方便市民而建。按照记者的介绍,建新路上这处公厕附近有不少单位,人流量很大,公厕使用率很高。公厕是为民的公益设施,不是谋取私利的违章建筑,因此,相关部门能否积极主动协助城管局尽快完善手续,为申请用电通畅道路。
  完善规划手续需要一定时间,那么在规划手续没有完善的情况下,能否让灯先亮起来呢。在日常工作中,在不违背原则的情况下,常有特事特办、变通处理的权宜之策。公厕是公用而不是私用,相关部门能否从方便市民的角度想想,特事特办、变通处理公厕的照明问题,先将灯接上。假如公厕真的因为断电而出现刑事案件,或导致人身事故,我想,这是任何部门都不希望看到的。
  “周围区域灯火通明,唯有方便市民的公厕黑灯瞎火”,说来让人不免有些心寒。笔者建议有关部门把为民所思、所想、所急、所做尽快落实到行动上,尽快接通公厕内的电灯,别再让市民感叹“接根电线咋就这么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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