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人帮忙受伤,对方该不该赔
一司机主动帮客户卸货受伤,法院最终判伤者获赔3.5万元
2015年02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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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裕奎
通讯员 胡科刚 王林林 

  运输人将货物运到客户指定地点后,看到客户拉货挺费劲,就主动上前帮忙,结果不幸被客户的车给挤伤。后因双方对赔偿问题未达成协议,闹上法庭。近日,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经法官调解,伤者获赔3.5万元。 
  日照人李强(化名)从事货物运输业务。2013年8月17日,李强与张明(化名)签订了货物运输合同,约定将张明从外地购买的一宗纸辊,运送到张明所在公司院内。 
  李强将该货物运到张明公司院内后,张明自己驾驶叉车前往卸货,在卸货过程中,由于叉车叉位不正,张明下车进行调整,在张明下车的过程中,一直在旁观看的李强主动到叉车前帮忙调整叉位,不料叉车溜车将李强挤伤。李强受伤后,张明紧急将其送往医院抢救治疗。李强看病总共花了3万多元医疗费,其中张明垫付了5000元医药费后,就不再赔偿其余费用。因赔偿问题两人发生了纠纷,李强认为,他是在为张明帮忙中受的伤,且受伤是由张明的车造成的,张明应该全额赔偿他的损失。而张明认为,他没有要求李强为他调整叉位,是李强主动帮的忙,在李强受伤后,他主动送医,并支付了一定费用,应该算尽到了责任。
  两人协商不下,李强遂将张明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张明赔偿李强因义务帮工行为造成的各项损失共计5万余元。张明不服,上诉至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经二审法院调解,张明最终赔偿了李强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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