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六名流浪儿童返乡
还有些孩子拒绝救助,让工作人员无奈
2015年02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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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2月2日讯(记者 胡阳) 截至目前,全市“流浪孩子回家”活动已经成功救助6人。由于救助本着自愿原则,仍有很多寒假上街乞讨的孩子们,让市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很无奈。
  2日,记者从泰安市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获悉,自2014年12月,救助站加大街头巡查力度,积极开展主动救助保护工作,组成“街头救助服务队”,对露宿在街头、车站广场、桥梁涵洞、旅游景点、繁华街区等区域的流浪未成年人实施救助,对发现的流浪未成年人立刻护送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并及时联系其家人返乡。
  1月27日,16岁女孩刘诗(化名)被民警发现后送到市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刘诗性格比较孤僻,排斥与任何人交流。后来,经过工作人员的精心照料和心理疏导,孩子终于开了口。
  据了解,刘诗为河北人,今年上初三的她,在23日拿钱离家出走,首先坐火车到了济南,然后又乘车来到了泰安。带的钱已经所剩无几时,被民警发现送到了保护中心。“这一个月,我们把6个孩子送到了家乡,刘诗在这里住了6天,已经安排专车送到河北当地救助站。”工作人员介绍,在路上才知道孩子的父母平时没时间管刘诗,“本来打算见到父亲后进行沟通交涉,但是最后父亲也没有露面。” 
  据了解,以往在每年的冬天和寒暑假时间段,流浪儿童出现的比平时多。2月1日,在东岳大街与教场街路口,一名10岁男孩在车流中行乞。男孩父亲坐卧在路边人行道,见到救助站的车辆撒腿就跑,拒绝了救助。“我们救助是自愿原则,他们不愿意我们也没办法,只能让他们注意安全。”工作人员说,“在最近的巡查过程中,只要在路面乞讨的孩子,9成都不会接收救助,一般都是寒假期间,被家长带出来乞讨。” 
  “未成年人流浪的原因很多。”泰安市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流浪未成年人大多来自贫困地区,有的是因为生活所迫、有的是因为家庭破碎,还有最为无奈的是因为“来钱快”。为从源头预防“再次流浪”,把流浪孩子送回原籍救助站后,救助站将做好后续救助和帮扶工作,帮助这些流浪儿童,保证他们不再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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