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楼下开饭店?整治需动真格的
委员建议,应取缔无手续、不符合条件的饭店
2015年02月10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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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月9日讯(记者 苑菲菲) 商住两用的楼房在烟台并不少见,小区里一楼开饭店楼上住居民的情况在老城区更是常见,因饭店扰民而引发的投诉也不少。居民楼一楼该不该开饭店?无手续在居民区开饭店应如何处理?烟台市政协委员王岩峰提交了相关提案。
王岩峰说,老城区一些一楼住户将原本居住的楼房改造成商铺或者饭店,有的是自己经营,有的租给他人经营,楼上居民饱受烟熏、噪音之苦,投诉不断。特别是到了夏季,由于室内空间狭小,很多饭店将桌椅搬到室外经营,有的饭店经营至凌晨,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这些饭店很多达不到环保、卫生、消防等部门的标准,这类投诉因问题牵扯到许多部门,往往是各部门推来推去,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王岩峰介绍,想要彻底解决居民楼一楼饭店扰民的问题,不能单靠一个部门。据介绍,芝罘区委、区政府在2014年8月份成立了芝罘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将34个职能部门,13个街道(园区)纳入进来,牵扯到多部门的投诉时,由城管委牵头各部门各负其责,联动执法,这样大大地减少了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
目前芝罘区对老城区内长期占用城市公共场地的“僵尸车”进行清理,使多年来的头疼问题得到了解决。受此启发,王岩峰建议,居民区一楼开饭店的问题,应借鉴清理“僵尸车”的做法,由芝罘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出面,把工商、环保、消防、规划、卫生等各职能部门召集在一起,分清责任,明确分工,各自把好审批关。对于无手续、各种不符合条件的饭店,像整治“僵尸车”一样,动真格的,进行一次大规模整治、取缔。之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成果。将整治成果纳入属地政府的考核,确保问题不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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