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省管企业领导廉洁档案
作为任免考核重要依据
2015年03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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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3月2日讯(记者 高扩) 2日,记者从省纪委网站获悉,近期,省国资委党委出台了《省管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并按照“一人一档”整理、建档,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廉洁从业档案建档对象包括省委管理领导班子和省国资委党委管理领导班子的企业班子成员。省国资委纪委负责省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洁从业档案管理工作;省管企业纪委负责本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档案信息的收集、更新、报送等工作。 
  廉洁从业档案内容主要包括:领导人员基本情况、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房产情况、配偶和子女从业及投资(含国〈境〉外)情况、本人及近亲属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离任审计或任中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廉洁谈话及函询情况、受党纪政纪处分和责任追究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及述职述廉情况等内容。文件明确规定,每年1月31日前集中报告一次上一年度的有关情况;本人及近亲属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廉洁谈话及函询、受党纪政纪处分和责任追究等情况在事后及时填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告的,特殊原因消除后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新任领导人员在就任后30日内及时填报;领导人员辞去职务的,在提出辞职申请时,应当一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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