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将开展专项工作评议
2015年03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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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5日讯(通讯员 徐爱云) 2月27日,县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的实施意见”,并通过表决形式,确定食品药品监管局、司法局、安监局、环卫管护中心、移动公司5个部门作为2015年拟评议单位。 
  专项工作评议分为准备、调研、评议、整改四个阶段。专项工作满意度测评采取无记名投票、打分的方式进行(100分为满分),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平均得分90分以上的为满意,90分—70分的为基本满意,70分以下的为不满意,并当场宣布测评结果。经表决为“不满意”的,继续作为第二年度的评议对象,由县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进行第二次测评。 
  评议结果将由县人大常委会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增强评议透明度。经两次表决均为“不满意”的,报经县委同意,属于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部门负责人由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启动免职程序,不属于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部门负责人按干部管理权限建议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工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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