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晒出年度人社实事礼包
2015年03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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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贾凌煜 通讯员 郭召利 季昌栋

  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2014年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在日前召开的济宁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表彰大会上,该局获得了“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先进集体”、“社会稳定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群众满意先进单位”三项大奖。 
  2015年,该局仍将把坚持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深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面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稳步推进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发放一个个民生大礼包,让老百姓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就业服务
  举办各类招聘会700场
  加快推进“数字就业社区”、“充分就业社区”、“就业服务标准化社区”建设,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全面下沉。
  做好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服务工作,完善“济宁大学生就业”微信服务平台、手机客户端功能,开发设计“济宁就业”手机网站、“就业一点通”二维码和“e信通”信息服务平台,打造“掌上就业”宣传新平台。力争实现实名登记和跟踪服务全覆盖。制定《济宁市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启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集聚区建设。
  制定《济宁市职业中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开展职业中介机构服务信用评估,规范职业中介机构服务行为。实施“县级人力资源市场发展助推计划”,开发完善蜜蜂零工超市和大中专毕业生手机终端求职服务系统,完善提升市场服务功能,全年举办各类现场招聘会550场以上,专场招聘会150场以上。
创业引领
  助推1000名大学生创业
  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技能提升计划、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创业引领计划等项目,年内引领1000名以上大学生实现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5%以上。加强就业见习基地建设,年内见习毕业生2000名以上。
  规划建设济宁创业大学,构建集创业意识教育、创业技能培训、创业孵化、创业园区成长、创业贷款扶持、创业指导服务等于一体的创业服务体系。继续实施万人创业助推工程,建立济宁城区小额担保贷款公共服务中心,年内全市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亿元以上。
技能提升
  新增高技能人才1.4万人
  继续实施《济宁市高技能人才振兴三年行动计划》,年内建成10处市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20处技能大师工作室,推动市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
  加快推进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开展中职学校“双证互通”、技师学院与高职院校合作培养试点,指导推进技工院校聘任专业兼职教师,做好“双师型”教师培养。完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统筹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重点组织好“运河之星”职业技能大赛。年内新增高技能人才1.4万人,其中技师、高级技师3200人。
  深入实施新一轮就业培训五年规划,全面推行“企业订单、劳动者选单、培训机构列单、政府买单”的培训模式,逐步推广技能培训补贴直补个人模式。完善就业培训电子监控系统,加强就业培训质量监管。开展农民工培训规划、培训资源、培训资金统筹试点。年内实施就业技能培训6.3万人、创业培训1.6万人。
权益保障
  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
  发挥就业和农民工联席会议牵头部门作用,督导调度、统筹推进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权益保障、公共服务3个三年行动计划,组织开展岗位技能培训、转岗培训和创业培训,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开发公益性岗位,完善就业困难人员援助机制,确保城乡零就业家庭动态消零。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完善“一体执法”模式,开展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及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专项执法检查。严格落实“一书两金一卡”制度,保障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强化劳动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严厉打击恶意欠薪、使用童工、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行为,劳动监察案件结案率达到100%。
社保征缴
  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
  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全面落实社会保险费一票征缴制度,严格控制选择性缴费;完善个体私营及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政策,大力提高农民工参保率,做好建筑业等高风险行业特别是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努力实现应保尽保。
  按照省里部署,组织开展养老保险费补缴和后延缴费工作,积极推进兖矿集团社会保险纳入地方统筹。2015年底全市职工基本养老、居民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居民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险种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40万人、445万人、113万人、650万人、95万人、73万人、71万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总额达到170亿元,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
  大力推进“电子社保”建设,实现参保登记、缴费、待遇支付全过程信息化办理。加快社会保障卡发行和推广应用,确保2015年底持卡人数达到500万人。
待遇提高
  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至85元
  在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同时,巩固深化居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整合成果。继续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落实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增长机制,将基础养老金提高到每人每月85元。
  落实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将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最高报销数额均提高到35万元。建立全市统一的职工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居民大病保险政策,深化医疗保险支付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付费总额控制,构建城乡一体、健全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及时提高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伤残津贴和抚恤金标准。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制定采煤塌陷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办法。
引智工程
  引进2700多名高层次人才
   实施“鲁西科学发展高地人才支持计划”。深化“人才服务进千企”活动,编制发布《2015年度高层次人才(团队)需求目录》。组织“千家企业进高校”,持续实施“孔孟文化圣地、创新创业之城—山东济宁”校园组团招聘活动,继续组织开展校企人才合作和项目推介活动,做好清华大学博士生来济实践活动管理服务工作。落实《关于支持留学人员来济创业的实施意见》,实施“留学人员来济创业支持计划”,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年内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2700名以上、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5个。
  继续实施“四大引智”工程,引进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高层次外国专家和团队,年内实施外国专家引进项目80项,引进高层次专家180人次。
  做好万人计划、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和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推荐选拔工作。开展系列专家服务基层活动,新设专家服务工作站10处。
人事改革
  完善公开招聘制度
  强化公务员平时考核,拓宽基层公务员来源渠道,探索从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考录乡镇公务员,组织实施好全市公务员考录和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加强人事考试基地建设,年内新建100个标准化考场,进一步提升人事考试服务能力。
  落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制度,促进公平就业。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加强岗位设置管理;完善公开招聘制度,以市为单位同步组织初级岗位笔试考试,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提高公开招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收入分配
  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
   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优化工资结构,组织实施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进一步提高乡镇工作人员津贴补贴。
  深入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完善市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与管理办法,指导事业单位制定完善内部分配办法,落实单位分配自主权;指导县市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全面入轨运行。
  深入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
阳光安置
  圆满完成军转安置任务
  落实济宁市军转干部和随军家属安置办法,进一步推进阳光安置,圆满完成年度军转安置任务。
  做好转业军官培训工作,继续实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创业助推计划,大力推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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