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工程农民工工资须月清
推行建筑领域劳务人员实名制,企业严重欠薪进“黑名单”
2015年03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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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张店城区一工地,工人冒着酷暑作业(资料片)。 本报记者 王鸿哲 摄
     本报3月5日讯(记者 臧振 通讯员 陈亮 史琨) 5日,市建管处公布了2015年淄博市建筑管理工作要点,淄博市将全面推行建筑领域劳务人员实名制,新建工程农民工工资必须月清月结。如果出现严重工资拖欠行为,将依法对企业市场准入、招标资格和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进行限制。
  今年,淄博市将从源头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强力推行《淄博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实现工资性工程款按月预付,农民工工资月结月清。推行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建立劳务队伍、人员数据库,实现工程款拨付、工资发放网上监控。建立上访登记、处置制度,数据分析台账,现场清欠检查实时录入,统一纳入工程信息监管平台系统。同时,通过行政手段和信用管理,联合打击各类拖欠农民工工资、恶意讨要工程款和上访解决工程纠纷等行为。
  “全部建筑领域新建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月清月结,并按月将工资打入农民工银行账户。”市建管处工作人员表示,住建部门将按照工资支付管理办法要求,联合人社、公安、人行等部门对于不按规定执行的建设各方进行查处,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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